公開發表會由教務處統一於每學期初舉辦,教師須於完成作品及專家諮詢後,
在開學前向教務處提出發表申請。
請欲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進行公開發表會之老師
於 110年2月19日 前 向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繳交 公開發表會申請表 (請見上述法規附件)
另請注意下列事項:
諮詢費與評論費
代表著作專家諮詢費、評論費依據教育部基準,一人2000元,由申請教師自行負擔。
繳交摘要與關鍵字
為便於宣傳代表著作發表會,請教師於提交代表著作發表會申請書時,一併繳交 著作摘要 與 關鍵字。
承辦人:林宜珊小姐
電 話:03-5715131轉35092
Email:yishan2@mx.nth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