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學成果外審 審查資料籌備
升等前需要通過至少 三次 教學成果發表外審
大學教學實務與研究學刊、大學教師優良創新課程及教學競賽 或 其他具審查制度之校級(際)競賽得獎一次,得視為教學成果發表通過一次。
科目限制 :
1. 繳送升等審查之三次教學成果報告應屬 不同科目
2. 科目總數不限,但應為 兩學期內 之授課科目
3. 限 大學部 課程
送審準備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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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 |
規格或備註 |
教學成果 發表 影像檔 |
某一堂課之教學觀摩或階段性教學成果發表會之影像 |
以一堂課五十分鐘為原則,且不得剪接,並燒錄成光碟。 |
教學歷程 檔案 |
課程科目之教學設計(目標、教學方法與策略、評量方式及教學之其他相關特色)、學生學習成果證據、教學觀摩或教學成果發表會之相關成果與回饋、教師教學之省思 |
以A4紙張規格大小之資料冊或印刷裝訂成冊 |
資料 查核表 |
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教學型教師升等送審資格審查原則 之 附件一 |
需經系、院、教與學中心、課務組核章後送繳 |
相關規定細節請見 教學型教師升等送審資格審查原則
參考教學實務成果技術報告 時間限定
參考教學技術報告:應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之技術報告。
過度軌相關法規與文件下載
教學成果外審 審查流程
升等前需要通過至少 三次 教學成果發表外審
資料送審期限:每年 七月底 與 一月底
為因應校特別學術審查委員會「過渡軌升等法規不予修改」之決議,擬定併校後「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教學型教師升等送審資格審查原則」執行方式送106年12月22日校特審會審議。後決議由校長指定一名副校長、教務長、竹師教育學院院長、藝術學院院長和副教務長為教學成果外審小組委員。
通過之影像或檔案須由教務處抽存送圖書館典藏
大學教學實務與研究學刊、大學教師優良創新課程及教學競賽 或 其他具審查制度之校級(際)競賽得獎一次,得視為教學成果發表通過一次。
相關規定細節請見 教學型教師升等送審資格審查原則